潘金莲“初夜”探秘
导读:女色害人?首先,这种性爱观很落后、很愚昧。其次,这种性爱观没把女人当人,而是当作异己的物品、毒药、妖精。比起作者,评论者的观念更守旧。我始终疑心,作者对金莲是同情的。他如果真厌恶这个角色,完全可以写写金莲,如何扒高望上色诱大款。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是很流行的。然而没有,一切细节都没有。感觉上,金莲是不情不愿的吃了哑巴亏,从此有了难言之瘾。
潘金莲不过十二三岁时,就梳一个缠髻儿,着一件扣身衫子。扣身衫子指紧身可体的衣服。可见,少女时期的她就开始走性感路线了。要搁现在,才上初中的小姑娘,就描眉画眼,傅粉施朱,做张做致,乔模乔样,一定是老师的重点打击对象,其功课也多半一塌糊涂。上大学肯定无望,若想出人头地,比较可行的道路是成为明星或嫁给大款。
但在大宋或大明,女人的自主权很少。观察潘金莲少年时的人生轨迹,不过是被妈妈卖来卖去—–从九岁卖在王招宣府里,到十五岁的时节,王招宣死了,潘妈妈争将出来,三十两银子又转卖于张大户家。成为明星基本绝无可能(那时又没超女或星光大道等民间选秀节目),嫁给大款倒还现实—–那个年代的大款,正常情况下都要娶上好几个老婆的。以金莲的姿色与聪明,穷人的被窝是捂不下的。武大的经历证明了这一点。所谓天生丽质难自弃、蛟龙不是池中物,大概说的就是潘金莲这等人。
潘金莲十五岁卖于张大户家。张大户就是张大款的意思。他有万贯家财,百间房屋。妈妈余氏,主家严厉,且不能生育。因此张大户年约六旬之上,身边寸男尺女皆无。只因大户时常拍胸叹气道:“我许大年纪,又无儿女,虽有几贯家财,终何大用。”妈妈道:“既然如此说,我叫媒人替你买两个使女,早晚习学弹唱,服侍你便了。”于是余氏就给张大户买进了两个使女(其中一个就是金莲)。但因为天生的妒性,说好听点叫爱情的排他性,余氏并不容许大户对两个使女染指。
“主家婆余氏初时甚是抬举二人,与他金银首饰装束身子。后日不料白玉莲死了,止落下金莲一人,长成一十八岁,出落的脸衬桃花,眉弯新月。张大户每要收他,只碍主家婆厉害,不得到手。”《金瓶梅词话》在“抬举二人”之后,还多出了一句,“不曾上锅排备洒扫”。就是说不用到厨房做那些粗活儿、脏活儿,在屋里服侍即可。屋里头活计有哪些呢?参照《红楼梦》的描述,屋里丫头们不过是做做针线,收拾收拾屋子,端个茶倒个水儿,焚焚香、说说话儿什么的。地位最高的大丫头们,连一壶开水都不用烧的。取东拿西、浇花扫地之类的事尽可以支使小丫头们。总之屋里活儿是风吹不着、日晒不着、雨淋不着的轻省活计,是美人儿的专属。
每念及“不得到手”的情节,就会替张大户郁闷。自打老婆答应找几个花姑娘,来给自己生儿子,心花儿就怒放过了,馋猫儿的胃口就大大滴,盼星星盼月亮一样,专等鱼儿来到,一口吞下肚去。现如今,美人鱼倒是来了,不仅如花似玉,金银闪烁,婀娜多姿,更要命的是,还天天在眼巴前儿端茶倒水,铺床叠被。在如此关键时刻,老婆却又背信弃义,偏不许饥肠碌碌的老公有啥想法儿,这简直是太没人性了。蒲松龄《聊斋志异》中曾调侃说:“家家床头有个夜叉精”。张大户家毫无疑问当在此例。
然而人“性”的能量之大,往往是能突破各种规范和限制的。主家婆虽然厉害,老虎也总有打盹的时候。一日主家婆邻家赴席不在,大户暗把金莲唤至房中,遂收用了。一向有淫书之称的《金瓶梅》,对这一偷情事件居然未留任何细节。金莲的初“夜”(称作初“夜”或者不妥,因为这一事件很可能发生在白天)就这么稀里糊涂的过了?!六十多的老儿与十八岁的姑娘,也许连作者都觉得这样事情乏善可陈,甚至稍嫌龌龊呢。
接下来作者对大户的揶揄可谓不遗余力:“大户自从收用金莲之后,不觉身上添了四五件病症。端的那五件?第一腰便添疼,第二眼便添泪,第三耳便添聋,第四鼻便添涕,第五尿便添滴。”
作者对老色狼的讽刺,十分婉转美妙,读之忍俊不禁。《绣乙本》对这段话也有侧评,仅两个字—-“神效”。此评不可谓不精彩,然而我却不喜欢。“神效”是指女色害人之神效。女色害人?首先,这种性爱观很落后、很愚昧。其次,这种性爱观没把女人当人,而是当作异己的物品、毒药、妖精。比起作者,评论者的观念更守旧。我始终疑心,作者对金莲是同情的。他如果真厌恶这个角色,完全可以写写金莲,如何扒高望上色诱大款。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的社会是很流行的。然而没有,一切细节都没有。感觉上,金莲是不情不愿的吃了哑巴亏,从此有了难言之隐。更令人同情的是:“自有了这几件病后,主家婆颇知其事,与大户嚷骂了数日,将金莲百般苦打。”细皮嫩肉的金莲,不用做粗活儿的金莲,因为被诱奸(甚或强暴?)而遭苦打,实在是黑白颠倒的冤枉。
然而更倒霉的事情还在后面:”大户知道不容,却赌气倒赔了房奁,要寻嫁得一个相应的人家。大户家下人都说武大忠厚,见无妻小,又住着宅内房儿,堪可与他。这大户早晚还要看觑此女,因此不要武大一文钱,白白地嫁与他为妻。”鲜花从此插到牛粪上了。